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CeraNetworksBGVM服务器主机交流会员请立即修改密码Sharktech防护
查看: 90|回复: 7

非经营性网站北岸和经营性网站许可之间的漏洞

[复制链接]

非经营性网站北岸和经营性网站许可之间的漏洞

[复制链接]

40

主题

236

回帖

1066

积分

金牌会员

积分
1066
windywinter

40

主题

236

回帖

1066

积分

金牌会员

积分
1066
2010-12-24 22:4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刚刚仔细去查了《非经营性网站北岸管理办法》,发现里面的一个描述跟大家想象的有很大不同。
本办法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组织或个人利用通过互联网域名访问的网站或者利用仅能通过互联网IP地址访问的网站,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这个《非经营性网站北岸管理办法》管理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组织或个人,不是中国境内的网站,中国居民即使在美国开网站,也是需要北岸的。但是这个办法只适用于非经营性网站。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

所谓“许可”包括四个部分,一是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二是工信部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三是由文化部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四是工商部门颁发的《广告经营许可证》。这些“许可”的颁发依据比较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等。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全部是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经营活动的。
所以,这就出了个漏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组织或个人在外国设立经营性网站,就可以完全不理上面这些乱七八糟了……
大家赶快给自己的网站挂个收费才能看的页面吧


PS.企业网站,展示产品,但不从事电子商务的(也就是不能网上下单的),属于非经营性网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8

主题

1529

回帖

5032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5032
cnweb

48

主题

1529

回帖

5032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5032
2010-12-24 22:4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管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9

主题

678

回帖

2447

积分

金牌会员

积分
2447
Globalization

49

主题

678

回帖

2447

积分

金牌会员

积分
2447
2010-12-24 22:4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就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1

主题

72

回帖

915

积分

高级会员

积分
915
inla

41

主题

72

回帖

915

积分

高级会员

积分
915
2010-12-24 22:4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不管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0

主题

104

回帖

460

积分

中级会员

积分
460
lihq123

40

主题

104

回帖

460

积分

中级会员

积分
460
2010-12-24 22:4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分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

主题

103

回帖

226

积分

中级会员

积分
226
yaoe

4

主题

103

回帖

226

积分

中级会员

积分
226
2010-12-24 22:5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太天真了,你也不看看解释权归谁,说不行就不行,行业不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70

主题

1520

回帖

5755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5755
hotsnow

170

主题

1520

回帖

5755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5755
2010-12-24 22:51:3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和他讲理 他和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3

主题

419

回帖

1864

积分

金牌会员

积分
1864
serverpoint

93

主题

419

回帖

1864

积分

金牌会员

积分
1864
2010-12-24 22:5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otsnow 于 2010-12-24 22:51 发表


楼主太天真了,你也不看看解释权归谁,说不行就不行,行业不行...

其实这种漏洞是肯定存在的,只是这个漏洞很搞笑。
出这么个搞笑漏洞的原因是中国立法权与行政权不分,结果行政部门立法超出主权范围了。
那些工商类的法律是没法随便改的,牵涉范围太大。反观美国立法时,民商法一定会考虑到美国公民和企业在外国经营的情形。
如果想办你,“危害国家安全”这个罪名比“非法经营”要方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HS2V主机综合交流论坛

GMT+8, 2025-3-6 03:17 , Processed in 0.022350 second(s), 3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